一、 依據:衛生福利部於102年10月14日訂定「營業場所傳染病防治衛生管理注意事項」
第參點第二項第(二)款規定:營業場所有專人負責傳染病防治,並參加相關教育訓練。
二、 目的:為落實營業衛生自主管理工作,進而提昇營業場所及從業人員之衛生服務品質,
確保消費大眾之安全,並預防傳染病發生。
三、 報名資格:實際在新北市旅館業、民宿、浴室業、娛樂業、電影片映演業、游泳場所從
事或推動營業場所衛生管理事項者。
四、 報名方式: 1、 填寫報名表乙份 2、 最近1吋半身正面相片1式2張。(1張貼在報名表上,另1張請一定要浮貼) 3、 回郵條請填妥證書收件人之通訊處、郵遞區號及姓名,並貼上掛號郵票35元。
4、 請將報名表、回郵條(請填寫證書寄回處),
寄至(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1段8號9樓之13新北市旅館公會 柯小姐收)
(本會會員免貼郵資、午餐公會訂購)
五、 說明: 凡全程參與受訓,並經本局測驗合格(成績達70分以上)者,得核發衛生管理人員證書,
並負責管理營業衛生事項。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度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課程表
旅館業、民宿、電影片映演業、娛樂業、游泳業、浴室 業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9樓大禮堂
|
時間
|
課程
|
主講(持)人
|
08:30 ~ 08:50
|
報到
|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
|
08:50 ~ 09:00
|
主席致詞
|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
|
09:00 ~ 09:50
|
傳染病防治
|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
|
09:50 ~ 10:40
|
營業場所衛生法規 及環境管理
|
前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呂主任慧珍
|
10:40 ~ 10:50
|
中場休息
|
10:50 ~ 11:40
|
消毒法
|
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退休講師 郭講師鐘隆
|
11:40 ~ 12:30
|
環境用藥使用安全
及病媒防治
|
新北市政府環保局
|
12:30 ~ 13:30
|
午餐時間
|
13:30 ~ 15:00
|
簡易急救
|
新北市政府消防局
|
15:00 ~ 15:10
|
中場休息
|
15:10 ~ 16:00
|
水質衛生管理
|
國立體育學院 李教授文昌
|
16:00 ~ 16:50
|
營業衛生健康管理
|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
|
16:50 ~ 17:30
|
綜合測驗
|
參訓學員
|
|